18:33下班,试用期第三天被辞退!准点下班有错吗?
准点下班
也能成为被辞退的理由?
近日
一则“因准点下班被辞退”的短视频
在网络上刷屏
公司规定18点30下班
女子准点回家被开除
视频中的王女士
原本在上海某公司上班
她表示,
自己试用期第三天就被辞退,
原因是她前一天准点下班了。
王女士说,
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
为上午9点半到下午6点半。
在试用期第二天
王女士于18点33分
用公司电脑给领导发消息:
“还有需要我的地方吗~
没有的话我先溜咯”
见领导没有回复,
她决定下班。
没想到次日早上,
她被领导叫进办公室一顿痛骂,
并被以无故顶撞上司,
工作(不)主动及工作纪律差,
不以公司利益为首的理由开除了。
领导质疑:我没回消息
你就可以走了吗?
王女士认为:
她试用期第一天上班时
也试过给老板发消息,
但到下班时间老板也没回,
所以就准时下班了。
“我就理所当然认为他没有事找我了。”
王女士表示:
“我跟领导说,
你没回我呀,
他说我必须要秒回你吗?
没回消息你就可以走了吗?”
她认为准点下班理所当然,
自己并没有什么过错。
目前,她已申请劳动仲裁,
希望公司按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。
网友评论
此视频一出,便引发网友讨论
多数网友认为
准点下班天经地义
并质疑公司是否遵循《劳动法》
但也有网友认为
试用期还是要尽量表现自己
准时下班不应是个问题,
以工时长短来判断员工好坏才是问题
员工因为“准点下班”
被公司领导提醒、警告
甚至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情况
时有发生
比2022年12月
江苏南京一文员在完成当日工作后
在下午六点准时下班
被领导批评不要踩点下班
对此,她觉得“不是很理解”。
其实,
从公司发展看
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
都应该向工作效率、工作质量努力
而不是把太多的精力
放在工作时长和表面功夫上
有媒体这样评论
准点下班本来不应是个问题
以以工时长短判断一个员工的好坏才是问题
优秀的管理者看重的应该是让员工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,高效高质地完成工作,把精力放在企业和员工的发展上。
优秀的员工也应把提高工时效率作为自己的分内事,如果当天能够完成的工作因“划水”而没有完成,就应自觉加班完成,不给企业制造低效负担。
准点下班被辞退,
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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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来源:广州广播电视台、央视网、新闻晨报、人民政协网、九派新闻、工人日报、新浪微博网友评论等
▍本期封面
38名流水线工人考上大学,太励志!
鼓励生娃别忘了“一孩”!这条建议冲上热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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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场人都有准点下班的自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