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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:33下班,试用期第三天被辞退!准点下班有错吗?



准点下班

也能成为被辞退的理由?

近日

一则“因准点下班被辞退”的短视频

在网络上刷屏




公司规定18点30下班
女子准点回家被开除


视频中的王女士

原本在上海某公司上班

她表示,

自己试用期第三天就被辞退,

原因是她前一天准点下班了



王女士说,

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

为上午9点半到下午6点半。


在试用期第二天

王女士于18点33分

用公司电脑给领导发消息:

“还有需要我的地方吗~

没有的话我先溜咯”


见领导没有回复,

她决定下班。

没想到次日早上,

她被领导叫进办公室一顿痛骂,

并被以无故顶撞上司,

工作(不)主动及工作纪律差,

不以公司利益为首的理由开除了。






领导质疑:我没回消息
你就可以走了吗?


王女士认为:

她试用期第一天上班时

也试过给老板发消息,

但到下班时间老板也没回,

所以就准时下班了。

“我就理所当然认为他没有事找我了。”


王女士表示:

“我跟领导说,

你没回我呀,

他说我必须要秒回你吗?

没回消息你就可以走了吗?


她认为准点下班理所当然,

自己并没有什么过错。

目前,她已申请劳动仲裁,

希望公司按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。




网友评论


此视频一出,便引发网友讨论

多数网友认为

准点下班天经地义

并质疑公司是否遵循《劳动法》



但也有网友认为

试用期还是要尽量表现自己






准时下班不应是个问题,
以工时长短来判断员工好坏才是问题


员工因为“准点下班”

被公司领导提醒、警告

甚至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情况

时有发生


比2022年12月

江苏南京一文员在完成当日工作后

在下午六点准时下班

被领导批评不要踩点下班

对此,她觉得“不是很理解”。


其实,

从公司发展看

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

都应该向工作效率、工作质量努力

而不是把太多的精力

放在工作时长和表面功夫上


有媒体这样评论


准点下班本来不应是个问题

以以工时长短判断一个员工的好坏才是问题


优秀的管理者看重的应该是让员工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,高效高质地完成工作,把精力放在企业和员工的发展上。


优秀的员工也应把提高工时效率作为自己的分内事,如果当天能够完成的工作因“划水”而没有完成,就应自觉加班完成,不给企业制造低效负担。



准点下班被辞退,

你怎么看?

评论区等你



来源:广州广播电视台、央视网、新闻晨报、人民政协网、九派新闻、工人日报、新浪微博网友评论等

本期封面


38名流水线工人考上大学,太励志!

鼓励生娃别忘了“一孩”!这条建议冲上热搜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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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
编辑:林珠珍
审核:张任青子
审发:廖志辉

 职场人都有准点下班的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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